宜蘭縣南澳鄉98學年度金洋國小課程計畫學習節數會議記錄
一、會議名稱:九十八學年度學習節數會議
二、會議日期:九十八年七月三十一日(星期五)
下午1:30-3:00
三、會議地點:教學研究室
四、主 持 人:蔡世英 校長
紀錄:謝筱菱
五、出席人員:
(1)討論議題:
1.健康與體育領域:健康與體育授課比例應為1:2(教育部函知)。
2.國小英語授課節數:
三、四年級英語每週二節,一節課編入語文領域實施(以不影響原來國語授課時數為原則),另一節安排在彈性學習節數。
3.國小國語文授課節數:(96年10月30日府教課字第0960141180C號函)
一、二年級:利用彈性節數安排一節加強國語文學習,另語文學習領域併同生活課程
學習節數安排閱讀一節,即由五節增加二節為七節。
三、四年級:利用彈性節數安排一節加強國語文學習,由五節增加一節為六節。
五、六年級:利用彈性節數安排一節加強國語文學習,由六節增加一節為七節。
4.學校特色課程:請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妥善規劃適當節數。
5.本土語言課程安排時間以學生學習領域時間為原則。
6. 將閱讀納入學校課程規劃,每學期應至少完成4至6篇作文。
7. 「書法」課程安排,請各校依據「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」之規定視教學需要,規劃定時教學,以發展學校特色。
8. 於課程實施結束前,實施課程評鑑。
9. 教師若變更教學進度,須提送至學校教務處核備;若全學期課程改變一半以上需提送至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。
(2)結論:通過領域節數分配表(見附件)